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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。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。
同时《规定》中要求,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对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,并对培训、考核情况予以记录、存档查备。
为了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、贯彻执行《规定》中的要求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,提升企业相关负责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消除风险隐患,有效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,现开展“20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”专题培训。本次培训由北京致诚国培教育科技研究院负责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课程平台线上学习(5天、30课时),随报随学,自主安排。
二、培训内容
第一部分:职业道德&食品安全法律法规(包括食品安全职业道德建设,食品安全法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、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。)
第二部分:基础理论(包括食品安全概念、食品安全发展历史、食品安全的重要性、食品安全危害分类,政府、企业及食品安全相关方的责任。)
第三部分:基本技能
(1)从业人员管理
1)食品污染与预防 2)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
(2)生产经营环境管理
1)食品经营环境管理 2)餐饮行业生产经营环境管理 3)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环境管理
(3)原辅料管理
1)食品原料基础 2)各类食品原料安全控制 3)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管理制度
4)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及管理制度
(4)生产过程管理
1)食品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 2)餐饮行业生产全过程管理
(5)常规性管理
1)食品安全自查 2)食品追溯与召回 3)食品留样管理 4)文件记录管理
(6)应急准备和响应
1)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)食品安全事故管理
三、适用对象:
1、食品、特殊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食品安全管理人员;采购、生产、检验、质量、管理、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;
2、餐饮企业、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,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,各级院校后勤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;
3、各级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;高职高等食品院校老师、学生;其他有志于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。
四、收费标准:
1、培训费:2000元/人(含培养培训及学时证明等相关费用)
2、参加培训人员可参加考试,考核通过学员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颁发《食品安全员》人员能力验证证书(另交280元考核费)。
五、证书颁发:
1、学习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后,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颁发《学时证明》。
2、参加考核通过人员,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颁发《食品安全员》人员能力验证证书。
证书可作为岗位能力或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证明,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官网查询。
报名联系人:刘老师 010-63779669